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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标准与评价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6年01月29日 标准资料 ⁄ 共 2969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2016年1月26日,由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以下简称总体组)主办的“2016年智慧城市标准与评价工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39家总体组成员单位代表、8个城市(区)有关单位代表、互联网企业及IT企业代表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二部、国家发改委高新司、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的领导和有关同志及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专家咨询组专家出席会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二部戴红主任为大会致辞并发言,会议由总体组组长主持。

据戴红介绍,国家标准委高度重视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推进,经过总体组全体成员2年的努力开拓,团结协作,在智慧城市标准化机制创新、标准体系建设,重点标准制定实施和国际标准化方面开展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初步建立国家智慧城市标准体系,重点推动智慧城市参考模型、评价指标、数据融合等29项国家标准的立项。二是初步建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四个能力类、五个成效类的一级分类指标体系和36个二级分类指标体系。在进行整体指标体系完善的同时,积极推动成熟领域的评价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不断深化与欧盟国家合作,探索开展国际城市间标准化合作。

戴红在总结了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进展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了对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建议。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要紧贴城市发展需求,不断完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应用实施,不断完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发挥评价工作引导规范作用,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巩固和持续推进智慧城市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新突破。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核心和急需标准。二是着力开展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和试评价工作。进一步分析城市管理者、居民、企业、评价机构的利益诉求,通过与各部门和城市深度合作,制定兼顾城市建设水平和应用服务能力的,科学、有效、全面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案,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思路,分阶段开展整体指标及成熟领域分项指标试评价,通过标杆示范引导智慧城市健康有序发展。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保持并扩大我国在智慧城市领域国际标准化的影响力。以现有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工作基础为依托,发挥我国在“发起国、召集人、秘书、专家”各层面的优势,推动更多智慧城市标准提案获得立项,推动我国现有智慧城市标准提案获得发布。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的有关同志也为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和希望,“指标体系的制定应该敞开门、接地气,让各方共同参与,体现各个部门、各个地方的智慧城市建设成果。”据悉,“十三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与中央网信办、智慧城市25个部门部际协调工作组共同遴选出100个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该项工作也将在“十三五”规划中有所体现。同时,中央网信办也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重点做好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相关重点标准的制定工作。

会上,总体组副组长单位代表臧磊,总体组秘书长刘棠丽,总体组副组长单位代表万碧玉,分别就《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总体情况报告》、《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方案》、《国家智慧城市国际合作总体情况及试点情况》进行了报告。

2015年总体组重点支撑了国家标准委、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的具体工作,提出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布局和重点领域,从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安全与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了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重点推动参考模型、评价指标、数据融合等29项国家标准立项,确保了智慧城市涉及的标准基本健全,缓急有序,层次清晰,实施有力。目前智慧城市评价类及技术参考模型等7项国家标准即将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总体组组织专家和团队研究制定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征求各有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已形成由4个能力类和5个成效类一级分类、36个二级分类的指标体系,明确了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在进行整体指标体系完善的同时,积极准备成熟领域的评价工作,会同住建、公安、交通、测绘等部门完善各领域分项评价指标,进一步明确了分项评价指标体系的计算方法与编写格式等内容,充分发挥标准和评价对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引导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与智慧城市相关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

为全面支撑国家智慧城市评价工作,2015年总体组成立了智慧城市评价组,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担任评价组组长单位,由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钱恒院长担任评价组专家组组长,目前评价组成员22家。2016年至2018年,总体组将依托评价组具体开展和实施智慧城市评价的相关工作,目前已形成整体评价指标草案及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将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力争在2016年完成整体评价指标的验证、实施和一批城市的试评价,满足国家智慧城市相关试点评价、评估的需求,为社会提供权威、客观的评价结果。

同时,总体组在国标委和有关部门的共同领导下,积极推动ISO、IEC、ITU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联合制定智慧城市基础通用类标准。担任ISO?TC268?SC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计量分技术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专家在SC1全会上新国际标准提案《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数据交换与共享指南》获得通过;主导推动IEC/SEG1(智慧城市系统评估组)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承担了该组织联合召集人、5个工作组组长的重要工作,2015年推动该组织成功升级为智慧城市系统评估委员会;承担ISO/IEC?JTC?1/WG?11(智慧城市工作组)召集人、秘书职务;组织国内专家参与ISO/TMB/AG?SmC智慧城市咨询组活动;基于国内现有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成果,牵头组织专家向JTC?1提交两项新国际标准立项建议《智慧城市ICT技术参考框架》和《智慧城市ICT评价指标》,得到了JTC1主席和各国家成员体的高度认可。与欧盟、英国、法国等国家在智慧城市参考模型标准、数据概念模型等方面积极开展沟通合作,探索共同推动相关国际标准立项等工作。

总体组评价专家组组长钱恒主持了第二环节的会议,沈阳、银川、扬州、本溪、宜昌、盐城、北京市未来科技城、青岛等城市,从实践角度展示了智慧城市建设的成果并分享了经验,同时也对智慧城市评价工作提出了建议和需求。他们认为,标准的制定必须接地气,可执行,可操作,总体组应该重点关注IDC服务能力评价标准、数据接入和交换标准、数据服务能力评价标准、智慧城市安全标准的制定,研发智慧城市标准验证平台,各地也将以此为依据指导智慧城市建设。

会议还邀请到智慧城市部际协调工作组代表唐斯斯出席并发言,建议制定评价标准要考虑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的不同需求,体现智慧城市的发展理念,攻克数据采集的难题,反映数据的动态和连续性,实现数据可展现。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专家咨询组专家杨天行、江贻芳、冯蕾、刘朝晖、杨柳忠也分别对大会报告做了精彩的点评和总结。

据悉,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组长、副组长单位分别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担任,并共同承办了此次会议。目前总体组成员107家,负责研究制定我国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框架,协调相关标准技术内容和技术归口,指导总体组下设各项目组负责的国家标准制定、国际标准化和应用实施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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