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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二)

2016年12月07日 政策规划 ⁄ 共 19062字 ⁄ 字号 评论关闭

3 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等,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项内容;

2 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

3 主要设备或材料表;

4工程概算书;

5 有关专业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

3.1.2 初步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 设计说明书;

5 设计图纸(可单独成册);

6 概算书(应单独成册)。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工程设计依据。

1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如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立项报告、方案设计文件等审批文件的文号和名称;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4 公用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5 规划、用地、环保、卫生、绿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6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3.2.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 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

2 分期建设的情况;

3 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2.3 总指标。

1 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筑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

2 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

3.2.4 设计要点综述。

1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5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 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简述采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3.2.5 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 有关城市规划、红线、拆迁和水、电、蒸汽或高温水、燃料及充电桩等供应的协作问题;

2 总建筑面积、总概算(投资)存在的问题;

3 设计选用标准方面的问题;

4 主要设计基础资料和施工条件落实情况等影响设计进度的因素;

5 明确需要进行专项研究的内容。

注:总说明中已叙述的内容,在各专业说明中可不再重复。

3.3 总平面

3.3.1 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3.3.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用地性质、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城市绿线、用地红线、建筑物控制高度、建筑退让各类控制线距离、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标准、高压走廊、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数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图编制单位、日期,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 场地概述。

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落实到乡镇区一级)(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与构筑物);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范围、高度,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高、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地貌特征);

3)描述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地形、植被等)、拆除的情况;

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不利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地下水位标高与其他地质灾害。

3 总平面布置。

1)说明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说明如何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要求。

2)说明功能分区、远近期结合、预留发展用地的设想;

3)说明建筑空间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

4)说明环境景观和绿地布置及其功能性、观赏性等;

5)说明无障碍设施的布置。

4 竖向设计。

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最高洪水位、最高潮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

2)说明如何利用地形,综合考虑功能、安全、景观、排水等要求进行竖向布置;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收集利用及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与高程等情况;

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石方工程量;

4)防灾措施,如针对洪水、內涝、滑坡、潮汐及特殊工程地质(湿陷性或膨胀性土)等的技术措施。

5 交通组织。

1)说明与城市道路的关系。

2)说明基地人流和车流的组织、路网结构、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

3)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

4)说明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6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

 

7 室外工程主要材料。

3.3.3 设计图纸。

1 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 总平面图。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与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智 谷 智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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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3.3.2);

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 竖向布置图。

1)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注尺寸);

2)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关键性标高(如道路出入口);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层数,有严格限制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

5)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6)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指北针;

8)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

4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增加绘制交通、日照、土方图等,也可图纸合并。

3.4 建筑

3.4.1 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

3.4.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建筑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项目批复文件、审查意见等的名称和文号。

2 设计概述。

1)表述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总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地震基本烈度、主要结构选型、人防类别、面积和防护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等;

2)概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

3)简述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

4)简述建筑的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布局,以及所采用的电梯、自动扶梯的功能、数量和吨位、速度等参数;

5)建筑防火设计,包括总体消防、建筑单体的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宽度计算和防火构造等;

6)无障碍设计,包括基地总体上、建筑单体内的各种无障碍设施要求等;

7)人防设计,包括人防面积、设置部位、人防类别、防护等级、防护单元数量等;

8)当建筑在声学、建筑光学、建筑安全防护与维护、电磁波屏蔽等方面有特殊要求时所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

9)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工程规模的总建筑面积以及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旅馆的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病床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等;

10)简述建筑的外立面用料及色彩、屋面构造及用料、内部装修使用的主要或特殊建筑材料。

11)对具有特殊防护要求的门窗作必要的说明。

3 多子项工程中的简单子项可用建筑项目主要特征表(表3.4.2)作综合说明。

 

4 对需分期建设的工程,说明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

5 幕墙工程和金属、玻璃和膜结构等特殊屋面工程(说明节能、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防水、防火、防护、隔声的设计要求、饰面材质色彩、涂层等主要的技术要求)及其它需要专项设计、制作的工程内容的必要说明。

6 需提请审批时解决的问题或确定的事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7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建筑分类及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限值;

3)简述建筑的节能设计,确定体型系数(按不同气候区要求)、窗墙比、屋顶透光部分比等主要参数,明确屋面、外墙(非透光幕墙)、外窗(透光幕墙)等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及节能构造措施。

8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2) 绿色建筑设计的目标和定位;

3)评价与建筑专业相关的绿色建筑技术选项及相应的指标、做法说明;

4)简述相关绿色建筑设计的技术措施。

9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装配式建筑设计和内装专项说明。

1) 设计依据;

2) 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特点和定位;

3)装配式建筑评价与建筑专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技术选项;

4)简述相关装配式建筑设计相关的技术措施。

3.4.3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标明承重结构的轴线、轴线编号、定位尺寸和总尺寸, 注明各空间的名称和门窗编号, 住宅标注套型内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空间的使用面积;

2)绘出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如非承重墙、壁柱、门窗(幕墙)、天窗、楼梯、电梯、自动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夹层、平台、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的位置;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应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

3)表示主要建筑设备的位置,如水池、卫生器具等与设备专业有关的设备的位置;

4)表示建筑平面或空间的防火分区和面积以及安全疏散的内容,宜单独成图;

5)标明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及地上、地下各层楼地面标高;

6)首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

7)绘出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厅、室的室内布置,如家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据需要选择绘制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的放大平面图及室内布置图;

8)图纸名称、比例。

2 立面图。

应选择绘制主要立面,立面图上应标明:

1)两端的轴线和编号;

2)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部件的可见部分,如门窗(消防救援窗)、幕墙、雨篷、檐口(女儿墙)、屋顶、平台、栏杆、坡道、台阶和主要装饰线脚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顶、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处主要标高或高度;

4)主要可见部位的饰面用料;

5)图纸名称、比例。

3 剖面图。

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剖面图应准确、清楚地绘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关部分内容,并应表示:

1)主要内、外承重墙、柱的轴线,轴线编号;

2)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地面、楼板、屋顶、檐口、女儿墙、吊顶、梁、柱、内外门窗、天窗、楼梯、电梯、平台、雨篷、阳台、地沟、地坑、台阶、坡道等;

3)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建筑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它必需的尺寸等;

4)图纸名称、比例。

4 根据需要绘制局部的平面放大图或节点详图。

5 对于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6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以上有关图纸应表示相关绿色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

7 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设计图纸应表示采用装配式建筑设计技术的内容。(如在平面图中用不同图例注明采用预制构件(柱、剪力墙、围护墙体、凸窗等)位置,立面图中预制构件板块的立面示意及拼缝的位置;表达预制外墙防水、保温、隔声、防火的典型构造大样和建筑构筑配件安装、以及卫生间等有水房间的地板、墙体防水节点大样等。

3.5 结构

3.5.1 在初步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

3.5.2 设计说明书。

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周边环境,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 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冻土深度,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包括地震加速度值)等;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或可靠的地质参考资料;

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7)批准的上一阶段的设计文件;

8)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建筑分类等级。

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4)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5)主体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6)地下室防水等级;

7) 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8)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9)湿陷性黄土场地建筑物分类;

10)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

4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楼(屋)面活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2)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有条件时说明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

3)雪荷载(必要时提供积雪分布系数等);

4)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等);

5)温度作用及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特殊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

5 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1)结构缝(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

2)上部及地下室结构选型及结构布置说明;对于复杂结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判定是否为超限工程。

3) 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特殊技术的说明,结构重要节点、支座的说明或简图;

4)有抗浮要求的地下室应明确抗浮措施;

5)结构特殊施工措施、施工要求及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6 地基基础设计。

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概况,应包括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和承载力特征值(或桩基设计参数);地基液化判别,地基土冻胀性和融陷情况,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登记和类型,膨胀土地基的膨缩等级,抗浮设防水位特殊地质条件(如溶洞)等说明,土及地下水对钢筋、钢材和混凝土的腐蚀性;

2)基础选型说明;

3)采用天然地基时应说明基础埋置深度和持力层情况;采用桩基时,应说明桩的类型、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承台埋深;采用地基处理时,应说明地基处理要求;

4)关键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

5)必要时应说明对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道路等的影响和保护措施;

6)施工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7 结构分析。

1)采用的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复杂结构或重要建筑应至少采用两种不同的计算程序;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必要时附计算模型简图;

3)列出主要控制性计算结果,可以采用图表方式表示;对计算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说明,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结构超限情况判定。

8 主要结构材料。

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砌体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钢材牌号、预制构件连接材料、密封材料、特殊材料等。特殊材料或产品(如成品拉索、锚具、铸钢件、成品支座、消能减震器、高强螺栓等)的说明等。

9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必要时应提出的试验要求,如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节点试验等;

2)进一步的地质勘察要求、试桩要求等;

3)尚需建设单位进一步明确的要求;

4)对需要进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和其他专项论证的项目应明确说明;

5)提请在设计审批时需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0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应有绿色建筑设计说明。

1) 绿色建筑设计目标;

2) 按设计星级所有控制项、评分项及加分项的要求,阐述采用的各项措施。

11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应增加以下内容。

1) 装配式建筑结构设计目标及结构技术总述;

2) 预制构件分布情况说明;预制构件技术相关说明,包括预制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种类、钢筋保护层等;结构典型连接方式(包括结构受力构件和非受力构件等连接);施工、吊装、临时支撑等特殊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等;

3) 对预制构件脱模、翻转等要求

3.5.3 设计图纸。

1 基础平面图及主要基础构件的截面尺寸;

2 主要楼层结构平面布置图,注明主要的定位尺寸、主要构件的截面尺寸;结构平面图不能表示清楚的结构或构件,可采用立面图、剖面图、轴测图等方法表示;

3 结构主要或关键性节点、支座示意图;

4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和宽度应在相应平面图中表示。

3.5.4 建筑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

1 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建筑分类等级、主要荷载(作用)取值、结构选型、布置和材料。

2 结构超限类型和程度判别。

3 抗震性能目标:明确抗震性能等级,确定关键构件、普通构件和耗能构件,提出各类构件对应的性能水准;确定结构在多遇地震(小震)、设防烈度地震(中震)和罕遇地震(大震)下的层间位移角限值;应列表表示各类构件在小震、中震和大震下的具体性能水准。

4 有性能设计时,明确结构限值指标:对与有关规范限值不一致的取值应加以说明。

5 结构计算文件:应包括结构分析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包括楼板假定)、整体计算嵌固部位、结构分析输入的主要参数等;应有对应结构限值指标的各种计算结果,计算结果宜以曲线或表格形式表达。

6 静力弹性分析:应给出两种不同软件的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的主要控制性结果;采用等效弹性法进行中、大震结构分析时,应明确对应的等效阻尼比、特征周期、连梁刚度折减系数、分项系数、内力调整系数等。

7 弹性时程分析:给出输入的双向或三向地震波时程记录、峰值加速度、天然波站台名称,并应将地震波转换成反应谱与规范反应谱进行比较;计算结果应整理成曲线,并应将弹性时程分析结果与扭转耦联振型分解反应谱法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并按规范规定确认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8 静力弹塑性分析:应说明分析方法、加载模式、塑性铰定义,给出能力谱和需求谱及性能点,给出中、大震下的等效阻尼比、层间位移角曲线、层剪力曲线、各类构件的出铰位置、状态及出铰顺序并加以分析。

9 弹塑性时程分析:说明分析方法、本构关系、层间位移角曲线、层剪力曲线、各类构件的损伤位置及状态及损伤顺序并加以分析。应将弹塑性时程分析与对应的弹性时程分析结果进行对比,找出薄弱层及薄弱部位。

10 楼板应力分析:对楼板不连续或竖向构件不连续等特殊情况,给出大震下的楼板应力分析结果,验算楼板受剪承载力。

11关键节点、特殊构件及特殊作用工况下的计算分析。

12 大跨空间结构的稳定分析,必要时进行大震下考虑几何和材料双非线性的弹塑性分析。

13超长结构必要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给出考虑行波效应的多点多维地震波输入的分析比较。

14 必要时,给出高层和大跨空间结构连续倒塌分析、徐变分析和施工模拟分析。

15 结构抗震加强措施及超限论证结论。

3.5.5 计算书。

计算书应包括荷载作用统计、结构整体计算、基础计算等必要的内容,计算书经校审后保存。

3.6 建筑电气

3.6.1在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的建设地点、自然环境、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结构类型等;

2)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3)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二次装修电气设计、照明专项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等相关专项设计,以及其它工艺设计的分工与分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停机方式及与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配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及型式,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

6)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容量、负载率;

7)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8)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9)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10)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后的结果;

11)谐波:说明谐波状况及治理措施。

4 配电系统。

1)供电方式;

2)供配电线路导体选择及敷设方式: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类别;

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5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主要场所照度标准、照明功率密度值等指标;

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

4)对有二次装修照明和照明专项设计的场所,应说明照明配电箱设计原则、容量及供电要求。

6 电气节能及环保措施。

1)拟采用的电气节能和环保措施;

2)表述电气节能、环保产品的选用情况。

7 绿色建筑电气设计。

1)绿色建筑电气设计概况;

2)建筑电气节能与能源利用设计内容;

3)建筑电气室内环境质量设计内容;

4)建筑电气运营管理设计内容。

8 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

1)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概况;

2)建筑电气设备、管线及附件等在预制构件中的敷设方式及处理原则;

3)电气专业在预制构件中预留空洞、沟槽、预埋管线等布置的设计原则;

9 防雷。

1)确定建筑物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防雷击电磁脉冲等的措施;

3)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当采用装配式时应说明引下线的设置方式及确保有效接地所采用的措施。

10 接地及安全措施。

1)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

2)等电位设置要求;

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

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

11 电气消防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①按建筑性质确定保护设置的方式、要求和系统组成;

②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③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

①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②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3)防火门监控系统

①确定监控点设置,设备参数配置要求;

②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按建筑性质确定系统形式及系统组成;

②确定消防控制室的位置;

③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设置原则;

④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

⑤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设置要求;

⑥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

⑦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

⑧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⑨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

5) 消防应急广播。

①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声学等级及指标要求;

②确定广播分区原则和扬声器设置原则;

③确定系统音源类型、系统结构及传输方式;

④确定消防应急广播联动方式;

⑤确定系统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

12 智能化设计。

1)智能化设计概况;

2)智能化各系统的系统形式及其系统组成;

3)智能化各系统的主机房、控制室位置;

4)智能化各系统的布线方案;

5)智能化各系统的点位配置标准;

6)智能化各系统的供电、防雷及接地等要求;

7)智能化各系统与其它专业设计的分工界面、接口条件。

13 机房工程。

1)确定智能化机房的位置、面积及通信接入要求;

2)当智能化机房有特殊荷载设备时,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结构荷载要求;

3)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空调形式及机房环境要求;

4)确定智能化机房的给水、排水及消防要求;

5)确定智能化机房用电容量要求;

6)确定智能化机房装修、电磁屏蔽、防雷接地等要求。

14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6.3设计图纸。

1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

1)标示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容量、高低压线路及其它系统线路走向、回路编号、导线及电缆型号规格及敷设方式、架空线杆位、路灯、庭园灯的杆位(路灯、庭园灯可不绘线路);

2)变、配、发电站位置、编号、容量;

3)比例、指北针。

2变、配电系统。

1)高、低压配电系统图:注明开关柜编号、型号及回路编号、一次回路设备型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补偿容量、整定值、导体型号规格、用户名称;

2)平面布置图:应包括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母干线、发电机、控制屏、直流电源及信号屏等设备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寸,图纸应有比例;

3)标示房间层高、地沟位置、标高(相对标高)。

3 配电系统。

1) 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应绘制主要干线所在楼层的干线路由平面图;

2) 配电干线系统图:以建筑物、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主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编号、容量、发电机编号、容量、终端主配电箱编号、容量。

4 防雷系统、接地系统。

一般不出图纸,特殊工程只出顶视平面图,接地平面图

5 电气消防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图;

2)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图

3)防火门监控系统图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①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图;

②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平面图。

5)消防应急广播

6智能化系统。

1)智能化各系统的系统图;

2)智能化各系统及其子系统主要干线所在楼层的干线路由平面图;

3)智能化各系统及其子系统主机房布置平面示意图;

3.6.4主要电气设备表。

注明主要电气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

3.6.5计算书。

1用电设备负荷计算;

2变压器、柴油发电机选型计算;

3典型回路电压损失计算;

4系统短路电流计算;

5防雷类别的选取或计算;

6典型场所照度值和照明功率密度值计算;

7各系统计算结果尚应标示在设计说明或相应图纸中;

8因条件不具备不能进行计算的内容,应在初步设计中说明,并应在施工图设计时补算。

3.7 给水排水

3.7.1 初步设计阶段,建筑工程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备及主要材料表、计算书。

3.7.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摘录设计总说明所列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中与本专业设计有关内容;

2)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规范、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设计依据的市政条件;

4)建设单位提供有关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5)建筑和有关专业提供的条件图和有关资料。

2 工程概况:项目位置,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民用建筑的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建筑功能组成、建筑面积及体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指标(如旅馆的床位数,剧院、体育馆等的座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等)。

3 设计范围。

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用地红线(或建筑红线)内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需要专项(二次)设计的如二次装修、环保、消防及其他工艺设计的分工界面和相关联的设计内容。当采用装配式时明确给排水专业的管道、管件及附件等在预制构件中的敷设方式及处理原则;预制构件中预留空洞、沟槽、预埋管线等布置的设计原则。

4 建筑小区(室外)给水设计。

1)水源:

由城镇或小区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

当建自备水源时,应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另行专项设计。

2)用水量:

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生产用水水量、其他项目用水定额及用水量(含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统补水量、洗衣房、锅炉房、水景用水、道路浇洒、汽车库和停车场地面冲洗、绿化浇洒和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等)、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3)给水系统:

说明给水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区(分压)供水的情况及设备控制方法;当水量、水压不足时采取的措施,并说明调节设施的容量、材质、位置及加压设备选型;如系改建、扩建工程,还应简介现有给水系统;

4)消防系统:说明各类形式消防设施的设计依据、设置范围、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参数及运行要求等;

5)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中水用途、水质要求、设计参数。

当市政提供中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当自建中水站时,应说明规模、工艺流程及处理设施、设备选型,并绘制水量平衡图(表);

6)循环冷却水系统:

说明根据用水设备对水量和计量、水质、水温、水压的要求,以及当地的有关的气象参数(如室外空气干、湿球温度和大气压力等)来选择采取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组成、冷却构筑物和循环水泵的参数、稳定水质措施及设备控制方法等;

7)当采用其它循环用水系统时,应概述系统流程、净化工艺,复杂的系统应绘制水量平衡图;

8)各系统选用的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5 建筑小区(室外)排水设计。

1)现有排水条件简介:

当排入城市管渠或其他外部明沟时应说明管渠横断面尺寸大小、坡度、排入点的标高、位置或检查井编号。

当排入水体(江、河、湖、海等)时,还应说明对排放的要求,水体水文情况(流量、水位);

2)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制度、排水出路;如需要提升,则说明提升位置、规模、提升设备选型及设计数据、构筑物形式、占地面积、事故排放的措施等;

3)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产、生活排水系统的排水量。

当污水需要处理时,应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另行专项设计。

4)说明雨水系统设计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或暴雨强度)、重现期、雨水排水量、雨水系统简介,雨水出路等;

5)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说明控制指标及规模;雨水用途、水质要求、设计重现期、年降雨量、年可回用雨水量、年用雨水量、系统选型、处理工艺及构筑物概况、加压设备及给水系统等;

6)各系统选用的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6 建筑室内给水设计。

1)水源:由市政或小区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的方位、引入管(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

2)说明或用表格列出各种用水量定额、用水单位数、使用时数、小时变化系数、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时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

注:此内容在第3.7.2条第4款第2)项中表示清楚时,则可不表示。

3)给水系统:说明给水系统的选择和给水方式,分质、分区(分压)供水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计量方式,设备控制方法,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设置位置、材质,设备选型、防水质污染、保温、防结露和防腐蚀等措施;

4)消防系统:遵照各类防火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对各类消防系统(如消火栓、自动喷水、水幕、雨淋喷水、水喷雾、细水雾、泡沫、消防炮、气体灭火等)的设计原则和依据,计算标准、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消防水池和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建筑灭火器的配置;其他灭火系统如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灭火剂选择、设计储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叙述;

5)热水系统:说明采取的热源、加热方式、水温、水质、热水供应方式、系统选择及设计耗热量、最大小时热水量、机组供热量等;说明设备选型、保温、防腐的技术措施等;当利用余热或太阳能时,尚应说明采用的依据、供应能力、系统形式、运行条件及技术措施等;

6)循环冷却水系统、重复用水系统、饮水供应等系统的设计参数及系统简介。当对水质、水压、水温等有特殊要求时,应说明采用的特殊技术措施,并列出设计数据及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

7)各系统选用的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7 建筑室内排水设计。

1)排水系统:说明排水系统选择、生活和生产污(废)水排水量、室外排放条件;有毒有害污水的局部处理工艺流程及设计数据;

2)屋2)屋面雨水的排水系统选择及室外排放条件,采用的降雨强度、重现期和设计雨水量等。

3)各系统选用的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

8 中水系统:同3.7.2-4-5条。

9 节水、节能减排措施:说明高效节水、节能减排器具和设备及系统设计中采用的技术措施等。

10 对有隔振及防噪音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说明给排水设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11 对特殊地区(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冻土地区、软弱地基)的给水排水设施,说明所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

12 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应说明前期、近期和远期结合的设计原则和依据性资料。

13 绿色建筑设计: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14 装配式建筑设计:

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装配式建筑给排水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措施。(如卫生间排水形式,采用装配式时管材材质及接口方式,预留孔洞、沟槽做法要求,预埋套管、管道安装方式和原则等。)

15各专篇(项)中给排水专业应阐述的问题;给排水专业需专项(二次)设计的系统及设计要求。

16存在的问题: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17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等。

3.7.3 设计图纸(对于简单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可不出图)。

1 建筑小区(室外)应绘制给水排水总平面图。

1)自建水源的取水构筑物平面布置图、水处理厂(站)总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断面图,应按照《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另行专项设计。

2)全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道路等,并标出主要定位尺寸或坐标、标高,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等;

3)给水、排水管道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排水方向;绘出阀门井、消火栓井、水表井、检查井、化粪池等和其他给排水构筑物位置;

4)室外给水、排水管道与城市管道系统连接点的位置和控制标高;

5)消防系统、中水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重复用水系统、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等管道的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

6)中水系统、雨水控制与利用系统构筑物位置、系统管道与构筑物连接点处的控制标高。

2 建筑室内给水排水平面图和系统原理图。

1)绘制给水排水首层(管道进出户层并绘制引入管和排出管)、地下室复杂的机房层、主要标准层、管道或设备复杂层的平面布置图;

2)绘制复杂设备机房的设备平面布置图。

3)应绘制给水系统、生活排水系统、雨水系统、各类消防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热水系统、中水系统等系统原理图,标注主干管管径、水池(箱)底标高、建筑楼层编号及层面标高;

4)应绘制水处理流程图(或方框图)。

3.7.4设备及主要材料表。

列出设备及主要材料及器材的名称、性能参数、计数单位、数量、备注。

3.7.5 计算书。

1 各类生活、生产、消防等系统用水量和生活、生产排水量,园区、屋面雨水排水量,生活热水的设计小时耗热量等计算;

2 中水水量平衡计算;

3 有关的水力计算及热力计算;

4 主要设备选型和构筑物尺寸计算。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3.8.1在初步设计阶段,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文件应有设计说明书,除小型、简单工程外,初步设计文件还应包括设计图纸、设备表及计算书。

3.8.2 设计说明。

1 设计依据。

1)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2)与本专业有关的批准文件和建设单位提出的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3)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4)其他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等。

2 简述工程建设地点、建筑面积、规模、建筑防火类别、使用功能、层数、建筑高度等。

3设计范围。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范围以及与有关专业的设计分工。

4设计计算参数。

1)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2)室内设计参数(参见表3.8.2);

 

5 供暖。

1)供暖热负荷;

2)叙述热源状况、热媒参数、热源系统工作压力、室外管线及系统补水定压方式;

3)供暖系统形式及管道敷设方式;

4)供暖热计量及室温控制,系统平衡、调节手段;

5)供暖设备、散热器类型、管道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

6 空调。

1)空调冷、热负荷;

2)空调系统冷源及冷媒选择,冷水、冷却水参数;

3)空调系统热源供给方式及参数;

4)各空调区域的空调方式,空调风系统简述,必要的气流组织说明;

5)空调水系统设备配置形式和水系统制式,系统平衡、调节手段;

6)洁净空调注明净化级别;

7)监测与控制简述;

8)管道、风道材料及保温材料的选择。

7 通风。

1)设置通风的区域及通风系统形式;

2)通风量或换气次数;

3)通风系统设备选择和风量平衡。

8 防排烟。

1)简述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式;

2)防排烟系统风量确定;

3)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

4)控制方式简述;

5)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9 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

10 节能设计。

节能设计采用的各项措施、技术指标,包括有关节能设计标准中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11 绿色建筑设计。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12 装配式建筑设计.

当项目按装配式建筑要求建设时,说明装配式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措施。(如采用装配式时管材材质及接口方式,预留孔洞、沟槽做法要求, 预埋套管、管道安装方式和原则等。)

13 废气排放处理和降噪、减振等环保措施。

14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8.3 设备表。

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性能参数、数量等(参见表3.8.3)。


注:1性能参数栏应注明主要技术数据,并注明锅炉的额定热效率、冷热源机组能效比或性能系数、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风机效率、水泵在设计工作点的效率、热回收设备的热回收效率及主要设备噪声值等;

2 安装位置栏注明主要设备的安装位置,设备数量较少的工程可不设此栏。

3.8.4 设计图纸。

1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初步设计图纸一般包括图例、系统流程图、主要平面图。各种风道可绘单线图。

2 系统流程图包括冷热源系统、供暖系统、空调水系统、通风及空调风路系统、防排烟等系统的流程。应表示系统服务区域名称、设备和主要管道和风道所在区域和楼层,标注设备编号、主要风道尺寸和水管干管管径,表示系统主要附件,建筑楼层编号及标高。

注: 当通风及空调风路系统、防排烟等系统跨越楼层不多,系统简单,且在平面图中可较完整地表示系统时,可只绘制平面图,不绘制系统流程图。简单的供暖系统可不绘制流程图。

3 供暖平面图。

绘出散热器位置、供暖干管的入口及系统编号。

4 通风、空调、防排烟平面图。

1)绘出设备位置、管道和风道走向、风口位置,大型复杂工程还应注出主要干管控制标高和管径,管道交叉复杂处需绘制局部剖面;

2)多联式空调系统应绘制平面图,表示出冷媒管和冷凝水管走向。

5 冷热源机房平面图。

绘出主要设备位置、管道走向,标注设备编号等。

3.8.5 计算书。

对于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热负荷、冷负荷、通风和空调系统风量、空调冷热水量、冷却水量及主要设备的选择,应做初步计算。

3.9 热能动力

3.9.1 初步设计应有设计说明书,除小型、简单工程外,初步设计还应包括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

3.9.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及年号和版本号);

2)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水质分析、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冻土深度、燃料种类等);

3)其它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如总平面布置图、供热分区、热负荷及介质参数、发展要求等)。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承担的设计范围和分工(当有其它单位共同设计时);

2)对今后发展或扩建的预留;

3)改建、扩建工程,应说明对原有建筑、结构、设备等的利用情况。

3 锅炉房。

1)热负荷的确定及锅炉形式的选择:确定计算热负荷,列出各热用户的热负荷表;确定供热介质及参数;确定锅炉形式、规格、台数,并说明备用情况及冬夏季运行台数;

2)热力系统:应说明热力系统,包括热水循环系统、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水处理系统、给水系统、定压补水方式、排污系统、供热调节方式、各种水泵的台数及备用情况等;

3)燃料系统:说明燃料种类、燃料低位发热量﹑燃料来源,说明烟气排放;当燃料为煤时,说明煤的种类、煤的储存场地及储存时间,确定煤的处理设备、计量设备及输送设备,确定烟囱的高度、出口直径、材质及位置,鼓、引风设备的选择,确定烟气的除尘、脱硫设备,确定除渣设备;当燃料为油时,说明油的种类,简介燃油系统,说明油罐位置、大小、数量、油的储存时间和运输方式;当燃料为燃气时,说明燃气种类、燃气压力﹑燃气计量要求,确定调压站位置;

4)技术指标:列出建筑面积、供热量、供汽量、燃料消耗量、灰渣排放量、软化水消耗量,自来水消耗量及电容量等。

4 其它动力站房。

1)热交换站:说明加热、被加热介质及其参数,确定供热负荷,简述热水循环系统,确定热水循环系统的耗电输热比,简述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水处理系统、定压补水方式等,确定换热器及其他配套辅助设备;

2)柴油发电机房:确定柴油发电机容量,说明燃气系统、油耗及储油量,说明进风、排风、排烟方式;

3)燃气调压站:确定调压站位置,确定燃气用气量,简述调压站流程,确定调压器前后参数,选择调压器;

4)气体站房:说明各种气体的用途、用量和参数,简述供气系统,选择主要设备;

5)气体瓶组站:确定气体用途、用量,简述调压和供气方式、简述瓶组站流程,确定调压器前后参数,确定瓶组容量及数量。

5 室内管道:确定各种介质负荷及其参数,说明管道及附件的选择,说明管道敷设方式,选择管道的保温及保护材料。

6 室外管网:确定各种介质负荷及其参数,说明管道走向及敷设方式,选择管材及附件,说明防腐方式,选择管道的保温及保护材料。

7 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措施等。

8 绿色建筑设计:当项目设计为绿色建筑时,说明绿色建筑设计目标,采用的主要绿色建筑技术和措施。

9 需提请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3.9.3 设计图纸。

1 热力系统图:表示出热水循环系统、蒸汽及凝结水系统、水处理系统、给水系统、定压补水方式、排污系统等内容;标明图例符号、主要管径、介质流向及设备编号(应与设备表中编号一致);标明就地安装测量仪表位置等;

2 锅炉房平面图:绘制锅炉房、辅助间及烟囱等的平面图,注明建筑轴线编号、尺寸、标高和房间名称;并布置主要设备,注明定位尺寸及设备编号(应与设备表中编号一致)。对较大型锅炉房根据情况绘制表示锅炉房及相关构筑物的尺寸及相对位置的区域布置图。

3 其它动力站房:其它动力站房绘制平面布置图及系统原理图。 智 谷 智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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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室内外动力管道:室外动力管道根据需要绘制平面走向图。

3.9.4 主要设备表。

列出主要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单位和数量等,对锅炉设备应注明锅炉效率。

3.9.5 计算书。

对于负荷、水电和燃料消耗量、主要管道管径、主要设备选择等,应做初步计算。

3.10 概算

3.10.1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份。概算文件应单独成册。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签署页(扉页)、目录、编制说明、建设项目总概算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书等内容组成。

3.10.2 封面、签署页(扉页)、目录,参照第3.1.2条。

3.10.3 概算编制说明

1 工程概括: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设计规模、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和项目主要特征等。

2 编制依据:

1)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

2)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当地和主管部门颁布的概算定额、指标(或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类似工程造价指标、工程费用定额和相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

5)当地现行的建设工程价格信息;

6)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概算的其他资料;

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费依据;

8)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9)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3 概算编制范围。

4 资金来源。

5 其他特殊问题的说明。

6 概算成果说明

1)说明概算的总金额、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相关费用;

2)技术经济指标;

3)主要材料消耗指标。

3.10.4 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建设项目总概算表由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相关费用组成。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按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汇总组成。

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用地费、建设管理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市政公用设施费、研究试验费、前期工作咨询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工程保险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生产准备及开办费、联合试运转费等。

第三部分: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第四部分:应列入项目概算总投资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3.10.5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表

列明费用项目名称、费用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及所依据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文件、文号。

3.10.6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按每一个单项工程内各单位工程概算汇总组成。

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中要表明技术经济指标,经济指标包括计量指标单位、数量、单位造价。

3.10.7 单位工程概算书

单位工程概算书由建筑(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专业的工程概算书组成。

建筑工程概算书根据第3.10.3条的编制依据,由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组成,并按规定计价。

装饰工程概算书根据第3.10.3条的编制依据,由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组成,并按规定计价。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由建筑电气、给水排水、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弱电等专业组成。各专业概算书根据第3.10.3条的编制依据,由分部分项工程内容组成,并按规定计价。

室外总体工程由场地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广场工程、围墙、大门、室外管线、园林绿化等项组成。各专业概算书应根据第3.10.3条的规定计价。

初步设计阶段,单位工程概算一般应考虑零星工程费。以上项目需包含装配式建筑相关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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